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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将哥伦比亚的第个问题重新表述如下

法院重申(第 47、54、55、57 段)人权相互依存和不可分割的原则(见拉各斯德尔坎波案第 141 段,该案中法院运用该原则裁定社会经济权利)。在本案中,法院运用相互依存原则来解释美洲环境法律框架。法院确认“在健康环境中生活的权利”是一项具有长期个人和集体层面的保障。至于这项权利的常规法律基础,法院表示,它不仅在《圣萨尔瓦多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议定书》中有所依据,而且在《美洲公约》第 26 条(第 57 段)“逐步发展”中也有依据。因此,健康环境权在《美洲公约》下被定义为一项“自主权利”,不同于其他权利的环境含义。具体而言,法院指出,这项权利与生命权、人身完整权、隐私权、健康权、水权、住房权、文化参与权、财产权、禁止强迫迁移权等权利具有联系和影响(第 66 段)。

正如维奥·格罗西法官和塞拉·波尔图法官在其协同意见中强调的那样,第57段的含义是,享有健康环境的权利“也应被视为纳入《美洲公约》第26条所保护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继2017年8月法院在“拉各斯德尔坎波诉秘鲁”案中作出具有开创性(且或许颇具争议)的裁决之后,这一规定意味着,这些权利直接具有“可诉性”,并属于圣何塞法庭基于《美洲公约》的诉讼管辖权。

第个问题美洲人权公约的域外适用

(《美洲人权公约》第1.1条)

 

“根据《美洲公约》第 1.1 条,在评估一国履行环境义务的情况时,是否应认为,即使个人不在缔约国领土内,也可能受该国管辖?”(第 37 段)。

根据美洲公约第一条第一款规定:

“本公约缔约国承诺尊重本公约所确认的权利和自由,并确保所有在其 WhatsApp 号码数据 管辖下的人都能自由和充分地行使这些权利和自由,不受任何歧视[…]。”

法院裁定即使个人不在国领土内

也可能根据《美洲人权公约》第1.1条受到该国管辖。法院在其判例法中首次对“管辖权”一词进行了解释。法院裁定,如果个人位于一国领土内或以任何方式处于该国权力、责任或控制之下,则该个人可能受到该国管辖(第73段)。法院指出,个人在特殊情况下可能在域外受到一国管辖(第75-78段、第81段)。随后,法院对欧洲人权法院、人权事务委员会关于此问题的论述以及美洲人权委员会在此基础上裁定的少数案件进行了相当准确的阐述(第79、80段)。然而,法院指出,所引用的案件与《美洲人权公约》规定的环境义务所涉及的事件性质并不相符。

从这个意义上讲,法院似乎采用了一种强化的属人管辖模式,即跨境影 如何提高网站转化率? 响似乎足以使个人在域外受到国家的管辖,至少在《美洲人权公约》规定的环境义务方面是如此:

“美洲法院认为,如果个人在一国领土以外实施的法院 墨西哥电话号码 将哥伦比亚 行为(域外行为)或产生的影响超出该国领土,且该国正在对该人行使管辖权或该人处于该国有效控制之下,则该个人即处于该国管辖之下[…]”(第 81 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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